关于开展2024年度“火炬瞪羚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6-25

园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支持科技企业创新提质发展的若干措施》(厦高管规〔2024〕3号),我委将开展2024年度“火炬瞪羚企业”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商事登记和税务入库归属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按时报送相关统计数据的企业。

二、认定条件

截至2024年1月1日,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0个完整年度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一)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大于2000万元(含)且小于5亿元的企业,近两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15%(均保持正增长),且近两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均不低于6%。

(二)上一年度营收大于5亿元(含)的企业,近两年营业收入均保持正增长,且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占当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均不低于5%。

三、受理时间

2024年7月1日—8月15日,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创新创业处,0592-5380088。

(二)纸质材料提交(邮寄)至: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火炬广场南楼810室。

五、认定程序

(一)申请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所提交申报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合规。

(二)申报材料审查。火炬管委会将对各单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合格汇总名单。

(三)结果公示。火炬管委会将审查合格的申请单位在“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发布公告。根据网上公示结果,对无异议的候选名单进行发布公告,确定认定名单,授予“火炬瞪羚企业”称号。

六、申报材料

(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瞪羚企业”认定申报材料(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纸质版材料);

(二)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瞪羚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2,只提供电子版)。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jcxcyc@163.com。纸质版材料均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七、相关附件

(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瞪羚企业”认定申报材料;

(二)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瞪羚企业”申报汇总表。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