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参照《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厦府〔2018〕235号)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完善厦门火炬高新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住房保障体系,优化高新区人才聚集环境,有效解决园区人才居住问题,规范人才公寓管理。
三、工作进展
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于2023年3月启动《厦门火炬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以书面形式征求相关单位和法律顾问意见,并在高新区官网公开征求意见,对所提出的意见作出相应的修改。
2023年4月印发《厦门火炬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通知。
2023年5月1日正式实施。
四、范围期限
该政策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五、主要内容
(一)租赁对象:主要服务于火炬高新区就业或创业的人才。
(二)申请条件:1.劳动合同(盖章)签订1年以上(含1年),并在厦缴交社保(柔性引进人才除外);2.非厦门户籍人员需持有居住证;3.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厦无房产;4.未享受厦门市其他住房补贴(如市级公租房);5.符合具体项目批次租赁方案(人才公寓实行按批次租赁制度,具体批次人才公寓租赁方案由高新区管委会委托的运营单位根据本办法制定,报高新区管委会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明确的其他要求。
(三)申请材料:1.个人身份证(含海外身份证);2.申请单身公寓或一房户型无需提供婚育证明;申请二房户型需提供结婚证,离异带小孩的提供有效证明;申请三房户型或楼中楼户型需提供结婚证及亲子关系证明,离异带小孩的提供有效证明及亲子关系证明;3.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4.申请当月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5.厦门户籍提供户口本,非厦门户籍提供居住证;6.在厦无房户需提供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厦无房产证明;7.具体项目批次租赁方案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配租标准:1人户可自主选择租赁单身公寓、一房户型;2人户家庭可自主选择租赁单身公寓、一房户型、二房户型;3人户及以上家庭可自主选择任何户型。
(五)租赁时限:同一承租人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3年,3年后符合条件且房源充足情况下可申请续租。
(六)入住租金优惠标准:第一年和第二年的租金:市场评估价格6折,第三年起的租金:市场评估价格8折。
(七)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登录火炬高新区网站(http://xmtorch.xm.gov.cn/)搜索人才公寓申请指南,线上完成提交申请材料即可。
(八)审核方式:1.人才公寓运营管理公司每月中旬统一对在线申请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如审核通过,工作人员电话选房签约时间等;如审核未通过,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或短信提示未通过原因;并告知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审核材料。)2.通过审核后,符合条件申请人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顺序进行选房,签订租赁合同和办理入住手续等。
六、注意事项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已租人才公寓:
1.人事关系调离高新区企业;
2.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厦门区域购房;
3.改变人才公寓用途的;
4.破坏或擅自装修所承租人才公寓,拒不恢复原状的;
5.未按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的;
6.私自转租、转包、出借、部分出租,或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人才公寓;
7.违反租赁合同中所涉及的相关租户条款。
七、关键词诠释
人才公寓:指的是高新区财政性人才公寓。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592-5380078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2023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