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企业: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厦委发[2003]14号)、《厦门市重点民营企业认定暂行办法》(厦府办[2004]49号)有关文件精神,厦门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市委统战部、市经济发展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工商联(总商会)等成员单位拟共同开展“2010年度厦门市重点民营企业”评选与认定活动(制造业类企业销售额应达3亿以上方可申报)。现将相关通知(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于2010年3月5日前到管委会经济发展处办理“组织推荐”手续后,于2010年3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自行报送市民营办,并在厦门中小在线网站上申报。 联系人:陈群欣 电话:3923051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二○一○年三月四日 附件下载: 关于开展2010年度厦门市重点民营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