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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第三批福建省促进项目成果转化扶持资金(618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16

高新区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福建省促进项目成果转化(6·18)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和有关要求,高新区拟组织园区内企业申报今年第三批6·18专项。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一、基本申报条件:
1、工商、国税及地税注册均在高新区的企业;
2、近两年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的,如:购买厂房、新增生产线,购买生产设备等;
3、项目必须是对先进的科技成果进行产业化,应具备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或通过市科技局的科技成果鉴定。
二、申报流程:
1、向高新区管委会提出项目备案请示;
2、管委会经发处负责辅导企业组织申报资料;
3、市发改委考察项目实施地点及筹备情况;
4、管委会出具备案文件并对项目确认审核;
5、企业装订材料后交管委会报送市发改委转省发改委;
6、省发改委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
7、对符合扶持条件的项目进行资金安排。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请于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火炬大厦南二楼经济发展处。项目申报纸质文档包括:618专项申请立项请示、618项目申报材料(含福建省项目成果转化资金申请表及附件)一式七份(五份上交市发改委,一份交火炬管委会,一份企业留底)。电子文档包括:618专项申请立项请示、福建省项目成果转化资金申请表、2010年申请促进项目成果转化扶持资金项目汇总表。
四、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相关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俊锋 电话:3923026 传真:5715709
地址:火炬高新区火炬大厦南楼216
E-mail: xmhjjfc@126.com
网址:http://www.xmtorc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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