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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12年度企业专利资助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17

各相关企业:

  为鼓励企业发明创造,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对获得专利授权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给予资助。根据《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专利申请资助办法》(厦高管〔2010〕22号)(见附件1),管委会将于2012年5月17日-6月17日集中受理高新区2012年度企业专利资助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工商登记注册在火炬高新区,且其国税和地税均归属火炬高新区的企业。

  2、申请资助的专利限于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且必须取得专利授权证书,同时尚未获得高新区财政的相应补助。

  3、专利授权公告日与其申请受理日的时间跨度不超过四年的时间。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资助的企业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企业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2、申报专利信息一览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专利证书复印件;5、有关专利登记费和年费缴费发票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不用硬骨夹),一式一份。相关原件交验。并同时提交其中“企业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和“申报专利信息一览表”的电子版。资金申请表和专利信息一览表均为excel格式,从本通知附件下载。

  三、资助标准

  1、对每件实用新型专利资助2000元。

  2、对每件国内发明专利资助30000元。

  3、对每件国际发明专利资助40000元。

  4、每家企业年度获得专利申请资助金总额高不超过50万元。

  四、申请截止时间

  请企业于6月17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处,逾期不予受理。

  经济发展处地址: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南楼825室。

  咨询电话:5380132,联系人:方先生。邮箱:hj_fsf@xm.gov.cn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2012年5月16日

  附件

  1: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专利申请资助办法.doc

  2:厦门火炬高新区企业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及申报专利信息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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