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 8月30日,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公布了厦门市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战略重点和政策措施。 《实施意见》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努力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为核心,全文分为五个部分。、二部分明确了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发展目标和战略重点。第三部分提出了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的具体政策措施,是《实施意见》中具操作性的部分,从税收激励、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引进与培养、公共技术平台建设、金融扶持、政府采购等方面提出了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的具体的政策措施。第四部分为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的制度保障,第五部分为附则。 《实施意见》的发布表明了厦门市委、市政府打造“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的决心,将促进我市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区域竞争力的提升,提高全社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目前,各相关单位正在起草实施细则,组织落实《实施意见》。 2006-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