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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17

各相关高新技术企业:

2011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将于20118月前完成,为使相关企业提前做好准备,顺利通过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复审对象:2008年度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复审条件、程序: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重点考核近三年研发投入、自主知识产权获得情况、目前人员情况、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所占比重等。

3、复审受理截止时间:2011830

4、复审申报材料要求:按照附件《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申报材料要求(2011年版)》准备复审申报材料

5、复审网络工作系统操作说明: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网上操作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www.innocom.gov.cn)。参加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登录该网站进行复审申请操作,无需注册审核,可直接登录企业申报界面进行操作。企业应利用5M的附件上传资源,重点上传知识产权证明文件、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等主要证明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申报材料要求-2011年版》

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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