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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中心完成创新基金项目2008年度监理工作
发布时间:2009-03-02

近日,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完成了14个在执行期的科技部创新基金项目的2008年度监理工作。获得科技部创新基金立项支持的项目,一般执行期为两年,在这期间企业按合同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两年后验收。 根据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要求,创业中心作为服务机构,负责对本园区获得创新基金支持的企业项目的运作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创业中心工作人员通过走访企业、现场了解企业项目进展情况,一方面可以督促企业按创新基金合同要求开展工作,及时掌握企业动态、经营和财务状况,发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反馈并帮助解决,以利于合同期满顺利验收;另一方面针对各企业的情况,指导他们逐步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根据企业不同的情况提供多种有利的信息、渠道及平台,帮助企业健康稳步发展。 因此,政府创新基金的扶持不仅是资金上的支持,而且促进企业产品技术不断提高、质量持续完善,提升了企业的品牌和软实力。(林文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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