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新技术企业:
为加快我市技术创新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创新厦门”,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国资委、厦门市总工会、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经济发展局联合发布了《厦门市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实施意见》,通过认定的创新型(试点)企业可获得财政科技经费专项资金扶持。
2013年度厦门市创新型(试点)企业认定工作开始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政府扶持措施
详见附件1:《关于印发<厦门市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厦科联[2012]52号)。
二、申报材料要求
详见附件2:《厦门市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材料要求》(2013年版)
三、受理机构及申报截止时间
1、厦门市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受理工作由市科技局负责。
2、请各单位于7月22日(周一)——24日(周三),报送一式2份纸质材料(按申报材料顺序胶装成册)至市政务中心三楼D25号窗口,同时将《厦门市创新型(试点)企业认定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hhm@xmsti.gov.cn。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
资料填报咨询:黄洪苗2053362,张淼2053362
报送材料咨询:张博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