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1年6月、8月厦门留学人员创业园及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先后成为孵化器以来,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再次以各方面的综合优势赢得一项荣誉。2002年10月16日,国家人事部批准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这将大大促进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及所有在孵企业的科技创新工作,使园区的整体科研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档次。 随着我国加入WTO,高新技术产业作为未来具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日益成为竞争的焦点。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在完成一次创业的基础建设后,迫切需要从物业式服务向深层次的科技创新孵化服务转变,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大力扶持在孵企业从事以自主创新为主的科研开发,确实提高基础研究和有前瞻性的科研项目的原始创新能力,更多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此次获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能够使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及所属留学人员创业园较好地扶持在孵企业吸引更高层次的人才,带动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厦门市提供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好的高科技企业和项目。 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我国博士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内设置一些特殊的位置,挑选刚刚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在两年内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每个新设工作站可获市政府一次性补贴200万元,进站博士后每人每年可获补助5万元生活津贴,由其个人自行支配使用。这种新模式被认为是今后博士后制度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 厦门市从2000年起开始开展企业博士后的有关工作,目前已有九家企业获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其他八家企业是:厦华、厦新、涌泉、厦工、北大之路、信达、东南融通、麦克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