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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中心蝉联厦门市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09-01-21

近日,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被中共厦门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2007~2008年度厦门市直机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创业中心继2005~2006年度后第二次获得文明单位殊荣。 2007年以来,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以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海西建设和再创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以“走前头、当表率、创”为要求,在加强思想文化教育、创建学习型企业、关心员工点滴、倡导扶危济困等方面继续有声有色地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此外,创业中心还将自身的文明单位创建与园区文明建设相结合,经常性举办各类园区文化活动;全方位为园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文明服务,促进企业的发展。值得一提的是,创业中心长期致力于建设“孵化器生态文明”,在引进项目上,严格遵守国家各项环保标准,优先发展高技术、高效益、低污染、低能耗的“两高两低”企业。在产业引导上,创业中心响应党中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号召,积极倡导建设节约型孵化器,主动引进和重点孵化一批节约型企业。孵化器生态文明的建设,极大丰富和提升了创业中心文明建设的内涵,使文明创建工作更具特色、更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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